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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篮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参赛高校。
三、协办单位:北京众辉国际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四、赞助单位:北京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五、参赛单位:
北区:中国人民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黑龙江大学。
南区: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
六、竞赛日期和地点:
2006年11月19日至2007年5月,分别在主办单位选定的地点或各参赛队所在学校举行。
七、参赛办法及资格:
(一)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主教练、教练、医生各1人,运动员15人(全部来自一所学校),此名单在联赛期间将不可更改。每次赛会制比赛的赛前联席会确认(适用于第一阶段比赛)或每场比赛的赛前联席会确认(适用于第二阶段及以后比赛)参加比赛的8—12名运动员名单。
2、比赛球队赴赛区总人数和比赛时球队席人数不得超过16人(超编人员费用自理);参赛运动员不足8人,全队不得参赛。
3、队员号码可以自由选择0-99号,队员号码确认后不得更改。
(二)参赛资格:
1、
参加本届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经考生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已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注册备案)的在校在读全日制学生(含研究生和双学位学生)。
2、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入大学(本科)时年龄不得超过22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3、 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过体检,证明身体健康者方能报名参加比赛。
4、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新闻宣传及注册部正式履行注册手续,经审核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后方能参加比赛。
5、 凡正式参加2006—2007年度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以上秩序册为准,下同)、全国篮球联赛及青年联赛等同性质赛事的运动员均不得参赛。
6、
每支参赛球队上报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球员的人数不得超过四名(已被取消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手续,唯一隶属于代表参赛学校的球员不受此限定),且必须满足以上所有关于参赛资格的条件。
7、 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球员上场规定:每支球队每节比赛只能上场两名球员。
(三)比赛服装:
每支参赛球队须有三种不同颜色、号码清晰的比赛服装,且符合《篮球规则》和《联赛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其中一套为主场颜色比赛服,另外两套分别为白色、深色比赛服,客场比赛时不得穿着与主队主场颜色相同的服装。
八、竞赛办法及决定名次:
(一)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常规赛):南、北两区均采用集中赛会制进行双循环比赛,每区选定两个赛区分别进行一次单循环比赛,根据积分在南、北区排列出各支球队的名次。获得南、北区各前4名的球队进入第二阶段的比赛。
如遇两队积分相同:
1、两队之间两场比赛全获胜的球队名次在前;
2、两队之间两场比赛一胜一负,比较两队两场比赛的总得分,两场比赛总得分高的球队名次在前;
3、两队之间两场比赛一胜一负,两队总得分相等,比较两队第一阶段的总得失分率,总得失分率高的球队名次在前;
北区:
第一赛区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比赛时间为11月19日至29日;
第二赛区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比赛时间为3月10日至20日;
南区:
第一赛区地点为厦门大学,比赛时间为12月24日至1月2日;
第二赛区地点为湖南大学,比赛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6日;
第二阶段(季后赛):采用交叉淘汰制。预赛获得南、北区各前4名的球队按如图所示的对阵形式,进行主客场2战制的淘汰赛。
1、获胜两场的球队,直接进入1/2决赛。
2、两场比赛一胜一负,比较两队两场比赛的总得分,两场比赛
总得分高的球队进入1/2决赛;
3、两场比赛一胜一负,两队总得分相等,比较两队之间客场得分,客场得分多的球队进入1/2决赛;
4、两场比赛一胜一负,两队总得分相等,客场得分仍相等,将进行5分钟的附加赛,比分重新计算,如双方打平,继续进行附加赛,直至决出胜负。
5、1/2决赛的竞赛办法同1/4决赛的竞赛办法;
6、1/4决赛中被淘汰的球队不再进行比赛,根据第一阶段积分(若相同则按得失分率)排名办法来决定联赛5至8名的排列;
第三阶段(总决赛):进行冠亚军和三、四名的决赛。三、四名的决赛只进行一场比赛以决出名次。冠亚军决赛采取主客场3战2胜制。
(二)常规赛竞赛日程表另行通知,季后赛及总决赛竞赛日程表见附件4。
(三)竞赛规则及特殊规定:
1、采用中国篮协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并执行国际篮联最新的规则解释(另行通知)。
2、采用4×10分钟的比赛方式,其中第1、2节和第3、4节中间休息2分钟,第2、3节中间休息10分钟。
3、暂停规定:
(1)每队在第4节和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各增加1次30秒短暂停。
(2)中篮后和第4节并决胜期最后2分钟内拥有掷球入界球权的球队请求暂停后(前场端线发球除外),均在记录台对侧前场罚球线延长线和中线之间掷界外球开始比赛。
4、一名队员已发生了5次侵人犯规和(或)技术犯规,必须立即离开比赛。
5、每节比赛中某队已发生了5次全队犯规时,该队处于全队犯规处罚状态;
6、在每节比赛临近结束时,某队获得一次掷界外球:
(1)若比赛时间不足0.3秒(含0.3秒),比赛不再进行;
(2)若比赛时间还有0.4秒—0.7秒,场内的队员将掷进场的球直接拍或触及(如空中接力)使球进入球篮中方有效;如双手持球后再投篮,中篮无效。
7、比赛用球:采用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7号比赛用球。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联赛冠军的球队,授予奖杯和奖牌;
(二)获得联赛亚军及季军的球队,授予奖牌;
(三)获得常规赛南、北区冠军的球队,分别授予奖杯;
(四)本次联赛将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2支;
(五)本次联赛将设立以下单项奖:最佳球员(联赛中每场比赛评选1名);得分王、篮板王、助攻王、三分王、扣篮王各1名(常规赛结束后评出);最具顽强风尚球员、最有价值球员各1名(总决赛结束后评出,下同);最佳教练员(评选1名);优秀教练员(评选2名);十佳裁判员(包括裁判员及技术代表);
(六)同时评选出优秀赛区2个、优秀赛场主持人2名、优秀啦啦表演队2支等项奖励;
以上奖项具体奖励办法详见《联赛手册》。
十、比赛服装:
比赛服装均由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比赛场地上不允许有其他品牌的体育服装出现。如在比赛中出现不使用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比赛服装的情况,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十一、技术代表、裁判员和技术统计:
(一)联赛的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将由组委会统一调派。(另行通知)
(二)技术统计工作:由各赛区专人组成技术统计组,经由组委会统一培训后方能上岗。
十二、报名及注册:
(一)报名:
各参赛球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运动员首次注册表(适用于未办理注册手续的球员),加盖公章后,于11月5日前会同个人护照照片(每人两张)、球队“全家福”照片(须含领队、教练员及全体队员)一张及队员学期课程表一并报送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管理部办理参赛手续,逾期不得参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里312号天创世缘B2座1103室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郭飞,范星宇
联系电话:010—64802042转966,979
传 真:010—64802047
(二)注册
1、运动员认真填写《全国大学生运动员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登记表》(附件3),并附本人学生证与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并报寄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新闻宣传及注册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慧忠北里312号(天创世缘)B2座1103室
邮 编:100012
联 系 人:赵俊杰、贺 鸣
联系电话:010-64802042转922
传 真:010-64802047
2、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条例》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成本费及手续费共人民币50元整。注册费统一电汇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切勿汇款或邮寄)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行北京分行知春路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开户账号:8894291000106。
3、办理注册截止时间为2006年11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所有报名参赛人员(含教练员、运动员等)都必须由参赛学校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在本赛季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参加第一阶段比赛的每个球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户口本原件、学生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和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若为首次参赛球员须加带本人招生大表(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联赛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十三、资格审查:
(一)中国大学生男子篮球超级联赛组委会将设立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即本联赛对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对各参赛球队、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
(二)关于对运动员(队)资格问题的申诉。凡对本届中国大学生男子篮球超级联赛参赛运动员(队)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应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须球队领队签字),并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由“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受理后,如胜诉,其所交纳的申诉费将原数退还。
“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所做的决定、处罚应为最终决定。
(三)违反联赛参赛资格条款规定的球员一经确认后将被取消本届联赛的参赛资格,其所代表球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与积分。“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并保留进一步追加处罚的权利。
(四)违反比赛纪律的球队或球员,“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依据《全国篮球竞赛管理办法》、《全国学生竞赛纪律处罚管理规定》、《中国大学生男子篮球超级联赛纪律处罚规定》和《联赛手册》中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十四、经费:
(一)第一阶段:主办单位负责所有参赛球队比赛期间的食宿费用;
(二)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主办单位负责所有参赛球队比赛期间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用。
十五、课业检查与训练:
(一)联赛期间,各队要以不影响球员主要课业为原则组织正常训练,并严格执行主办单位对参赛球员的“三在”要求——在籍、在读及在训;根据各队上报的球员课程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将委派专人对各队球员的上课情况及学期考试进行抽查,不符合“三在”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二)各队应确保有良好的训练场馆与设备,并有相对固定的训练时间;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比赛当天和赛前1天,主队须安排客队在比赛场馆训练。
十六、关于世界大学生运动会:
2007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中国男子篮球代表队的教练员及运动员将通过本届联赛选拔产生,任何不服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统一调派的参赛球队或球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七、兴奋剂检测:
本次联赛前和比赛期间,主办单位将委托中国兴奋剂检测中心进行兴奋剂抽测。凡兴奋剂检测呈阳性者,将按照有关文件、条例的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十八、其他规定:
(一)为加强对参赛球队的管理力度,各参赛队在各阶段比赛期间需交纳“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参加第一阶段比赛之各参赛球队,报到时需一次性向大会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各队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第一阶段及后续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规定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2、在各阶段比赛期间“纪律资格监察委员会”将负责对运动队(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违纪行为的参赛队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在该队所有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二)进入第二阶段比赛的球队须具备符合电视转播要求的比赛场馆,以及符合《篮球规则》标准的比赛设施。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责任编辑:高伟) |